李鍇
(1686—1755)清漢軍正黃旗人,字鐵君,號眉生,又號豸青山人、幽求子、焦明子。李輝祖子。嘗充筆帖式,旋棄去。乾隆元年舉鴻博,未中選。以岳丈大學士索額圖聲勢煊赫,避去,隱于盤山豸峰下。詩亦脫俗,而刻意求高,不免有斧鑿處。有《睫巢集》、《尚史》等。
龔璛
璛字子敬,宋司農卿潗之子,自高郵再徙平江,家焉。宋亡,例遣北上,潗行至莘縣,不食卒,璛悲不自勝,嘆曰:國亡家破,吾兄弟不能力振門戶,獨不可為儒以自奮邪!與其弟理刻苦于學。戴帥初、仇仁近、胡汲仲皆與為忘年交,聲譽籍甚。人稱曰「兩龔」,以比漢「兩龔」云。
程頌萬
1865-1932年,字子大,一字鹿川,號十發居士。湖南寧鄉人。 清末民初人。少有文才,善應對 ,喜研詞章。雖勤奮好學,但屢試未第,對科舉制度遂無好感,而對時局新學甚為熱心,為張之洞、張百熙所倚重。曾充湖廣撫署文案。
唐順之
唐順之(公元1507~1560)字應德,一字義修,號荊川。漢族,武進(今屬江蘇常州)人。明代儒學大師、軍事家、散文家,抗倭英雄。 正德二年十月初五出生在常州(武進)城內青果巷易書堂官宦之家。 嘉靖八年(1529)會試第一,官翰林編修,后調兵部主事。當時倭寇屢犯沿海,唐順之以兵部郎中督師浙江,曾親率兵船于崇明破倭寇于海上。升右僉都御史,巡撫鳳陽,1560年四月丙申(初一)日(4月25日)至通州(今南通)去世。崇禎時追謚襄文。學者稱"荊川先生"。
路溫舒
西漢著名的司法官。字長君,鉅鹿人(鉅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溫舒系河北廣宗人)。信奉儒家學說。起初學習律令,當過縣獄吏、郡決曹史;后來又學習《春秋》經義,舉孝廉,當過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職。宣帝即位,他上疏請求改變重刑罰、重用治獄官吏的政策,主張“尚德緩刑”,“省法制,寬刑罰”。他認為秦朝滅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獄吏。漢承襲秦朝這一弊政,必須改革。他還反對刑訊逼供,認為刑訊迫使罪犯編造假供,給獄吏枉法定罪開了方便之門。他在奏疏中還提出廢除誹謗罪,以便廣開言路。
李孝光
李孝光(1285~1350),元代文學家、詩人、學者。初名同祖,字季和,號五峰,后代學者多稱之“李五峰”。溫州樂清(今屬浙江)人。少年時博學,以文章負名當世。他作文取法古人,不趨時尚,與楊維楨并稱“楊李”。早年隱居在雁蕩五峰山下,四方之士,遠來受學,名譽日廣。至正七年(1347)應召為秘書監著作郎,至正八年擢升秘書監丞。至正十年(1350)辭職南歸,途中病逝通州,享年66歲。著有《五峰集》20卷。
區懷瑞
廣東高明人,字啟圖。少有才,為輔臣趙志皋所重。天啟七年舉人,授當陽縣知縣。時縣邑殘破不堪,蒞任后設義倉,興學校,招集逃亡,民得稍安,有政聲。后補平山令,告歸。有《趨庭稿》、《游燕草》、《游滁草》等。
李遹
(約公元一二o八年前后在世)字平甫,欒城人。生卒年均不詳,約金章宗泰和末前后在世,年六十七歲。高才博學,工畫山水龍虎。為人滑稽多智。明昌二年(公元一一九一年)進士。泰和中,為大興幕官,以忤上官,幾罹不測,因是仕官不進。南渡后,授東平府治中。尋致仕,閑居陽翟十余年。自號寄庵先生。遹平生所作詩文甚多,李純甫、楊果等嘗與之酬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