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上書
臣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狹隘。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里,兵數十萬。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游說諸侯,陰修甲兵,飭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廣,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強。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廟,以明主之賢。罪四矣!更剋畫,平斗斛、變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罪五矣!治馳道,興游觀,以見王之得意。罪六矣!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為臣,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
“獄中上書”譯文及注釋
譯文
我擔任丞相治理百姓,已經有三十多年了。我來秦國時,正趕上秦國領土狹小的時候。先王的時候,秦國的土地不過千里,士兵不過數十萬。我用盡了自己微薄的才能,小心謹慎地執行法令,暗中派遣足智多謀的人,使他們帶著金玉等財物,到各國游說,暗中準備武裝,整頓政治和教化,任用英勇善戰的人為官,提高功臣的社會地位,給他們很高的爵位和俸祿,所以終于威脅韓國,削弱魏國,擊敗了燕國,趙國,削平了齊國、楚國,終于吞并六國,俘獲了他們的君王,擁立秦王為天子。這是我的第一條罪狀。秦國的疆域并不是不廣闊,而是還要在北方驅逐胡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以顯示秦國的強大。這是我的第二條罪狀。尊重大臣,提高他們的爵位,用以鞏固他們同秦王的親密關系。這是我的第三條罪狀。建立社稷,修建宗廟,以顯示主上的賢明。這是我的第四條罪狀。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標志,統一度量衡和文字,頒布天下,以樹立秦朝的威名。這是我的第五條罪狀。修筑馳道,興建游觀之所,以顯示主上志滿意得。這是我的第六條罪狀。減輕刑罰,減少稅收,達成君主得到百姓擁護的意愿,使萬民都擁戴皇帝,至死都不忘記皇帝的恩德。這是我的第七條罪狀。像我李斯這樣作臣子的,所犯罪狀足以處死,本來已經很久了,皇帝希望我竭盡所能,才得以活到如今,希望陛下明察!
注釋
逮:及,趕上。
陰行謀臣:暗中派遣足智多謀的人。陰,暗中。行,派遣。
資之金玉:使謀臣帶著金玉等財物。資,供給,提供。
修甲兵:整頓武備。
飭(chì)政教:整頓政治法令。飭,整頓,修明。
官斗士:任用英勇善戰的人為官。官,授予官職。
盛其爵祿:提高他們的地位和俸祿。盛,滿,多,增加。
卒兼:終于吞并。兼,兼并,吞并。
罪:名之為罪,實表其功。
胡:古代對北方或西方各部族的泛稱。
貉(hé):通“貊”,東北部族名。
百越:東南部族名。
以固其親:使君臣之間的親密關系得到鞏固。
更剋(kè)畫:改變器物制度徽飾。古代車輿器具等都有等級徽飾,列國不同,秦統一后加以更改統一。剋畫,車服器用;剋,通“刻”。
平:統一。
斗(dǒu):量器,十升為一斗,量器。
斛(hú):十斗為一斛。文章:這里指文字。
樹秦之名:樹立秦朝的名望。
興游觀:建筑皇帝巡游使用的離宮別館。
遂主得眾之心:達成君主得到百姓擁護的意愿。
“獄中上書”鑒賞
賞析
這封文書是一封充滿冤郁與血淚的自白書,李斯以反語從七個方面陳述了其跟隨秦始皇之后創立的功業,如輔助秦王兼并六國、擴大秦國疆土、輔助秦王鞏固政權、提升大臣地位而行郡縣制、統一度量衡和文字、修筑馳道、減輕刑罰。不凡的政績,卻反語陳述,其全部的用意在于藉此表明對秦王朝的耿耿忠心,決無謀反之意,使秦二世明辨是非與忠奸,為自己昭雪冤曲,脫去縲紲之絆。其中有作者自負能言菩辯、建立豐功偉績的信心,也有一種清白無污、心胸坦蕩的氣概,冤屈之情、憤激之態更是溢于言表。
全篇要言不繁,措詞委婉,文詞簡約而有力,意豐而理足,雖有溢美,但到底離事實不遠。
創作背景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作者被趙高以無能不忠之罪構陷下獄。在獄中,作者受盡百般折磨與凌辱,屈打成招, “供認”了所謂“謀反”之罪。但他仍寄望于秦二世能省悟過來,并赦免自己,于是提筆創作此書上給秦二世。
李斯簡介
先秦·李斯的簡介

李斯(約前280年-前208年),秦朝丞相,河南駐馬店上蔡縣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千古一相。李斯協助秦始皇統一天下;秦統一之后,李斯參與制定了秦朝的法律和完善了秦朝的制度,力排眾議主張實行郡縣制、廢除分封制,提出并且主持了文字、車軌、貨幣、度量衡的統一。李斯政治主張的實施對中國和世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李斯貢獻巨大,但是害死了韓非和被趙高所逼把胡亥推上了皇位,后被趙高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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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狹隘。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里,兵數十萬。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游說諸侯,陰修甲兵,飭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廣,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強。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廟,以明主之賢。罪四矣!更剋畫,平斗斛、變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罪五矣!治馳道,興游觀,以見王之得意。罪六矣!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為臣,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
述志令
孤始舉孝廉,年少,自以本非巖穴知名之士,恐為海內人之所見凡愚,欲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譽,使世士明知之;故在濟南,始除殘去穢,平心選舉,違迕諸常侍。以為強豪所忿,恐致家禍,故以病還。
去官之后,年紀尚少,顧視同歲中,年有五十,未名為老。內自圖之,從此卻去二十年,待天下清,乃與同歲中始舉者等耳。故以四時歸鄉里,于譙東五十里筑精舍,欲秋夏讀書,冬春射獵,求底下之地,欲以泥水自蔽,絕賓客往來之望。然不能得如意。
后徵為都尉,遷典軍校尉,意遂更欲為國家討賊立功,欲望封侯作征西將軍,然后題墓道言“漢故征西將軍曹侯之墓”,此其志也。而遭值董卓之難,興舉義兵。是時合兵能多得耳,然常自損,不欲多之;所以然者,多兵意盛,與強敵爭,倘更為禍始。故汴水之戰數千,后還到揚州更募,亦復不過三千人,此其本志有限也。
后領兗州,破降黃巾三十萬眾。又袁術僭號于九江,下皆稱臣,名門曰建號門,衣被皆為天子之制,兩婦預爭為皇后。志計已定,人有勸術使遂即帝位,露布天下,答言“曹公尚在,未可也”。后孤討禽其四將,獲其人眾,遂使術窮亡解沮,發病而死。及至袁紹據河北,兵勢強盛,孤自度勢,實不敵之;但計投死為國,以義滅身,足垂于后。幸而破紹,梟其二子。又劉表自以為宗室),包藏奸心,乍前乍卻,以觀世事,據有當州,孤復定之,遂平天下。身為宰相,人臣之貴已極,意望已過矣。
今孤言此,若為自大,欲人言盡,故無諱耳。設使國家無有孤,不知當幾人稱帝,幾人稱王!或者人見孤強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評,言有不遜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齊桓、晉文所以垂稱至今日者,以其兵勢廣大,猶能奉事周室也。《論語》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謂至德矣。”夫能以大事小也。昔樂毅走趙,趙王欲與之圖燕。樂毅伏而垂泣,對曰:“臣事昭王,猶事大王;臣若獲戾,放在他國,沒世然后已,不忍謀趙之徒隸,況燕后嗣乎!”胡亥之殺蒙恬也,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信于秦三世矣;今臣將兵三十余萬,其勢足以背叛,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忘先王也。”孤每讀此二人書,未嘗不愴然流涕也。孤祖、父以至孤身,皆當親重之任,可謂見信者矣,以及子桓兄弟,過于三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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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聞介推之避晉封,申胥之逃楚賞,未嘗不舍書而嘆,有以自省也。奉國威靈,仗鉞征伐,推弱以克強,處小而禽大。意之所圖,動無違事,心之所慮,何向不濟,遂蕩平天下,不辱主命。可謂天助漢室,非人力也。然封兼四縣,食戶三萬,何德堪之!江湖未靜,不可讓位;至于邑土,可得而辭。今上還陽夏、柘、苦三縣戶二萬,但食武平萬戶,且以分損謗議,少減孤之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