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儒家好議論禮仁,墨家好譎辯義利。
2.法庭上原告答辯義正嚴詞,氣勢磅礡,被告只有招架之功。
3.從保護專家利益的角度考慮,保險人在行使接辦權的過程中,應負有為專家利益計算的義務,即抗辯義務。
4.“一、正義,二、通義,三、余義,四、疑義,五、異義,六、辯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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