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ào suō fàn
注音ㄐ一ㄠˋ ㄙㄨㄛ ㄈㄢˋ
1.對于那些教唆犯罪、包攬訟詞、資助盜賊以及投機商人聚集的地方,要謹慎處置,不可隨意攪擾。
2.教唆犯理論是共同犯罪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教唆犯問題的研究既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又在司法實踐操作上具有重大意義。
3.因被控教唆犯罪,他已經被傳喚出庭。
4.這名教唆犯雇兇殺人,罪惡深重.
5.教唆犯的犯罪未遂問題既與單個人犯罪的未遂有著區別,也與共同犯罪中的實行犯有所不同,情況非常特殊和復雜。
6.認定分工不同的組織犯、實行犯、教唆犯、幫助犯是共犯還是實行過限,應把握共同謀議的內容是否明確。
7.在個罪意義的立法和司法操作中也不宜于對教唆犯單獨定罪.
8.教唆犯自己不出頭,專唆使青少年干壞事.
9.因此,在某種意義上,教唆犯是犯罪之病源.
10.教唆犯作為教唆他人犯罪的人,不僅是犯意的挑起者,也是犯意的傳播者。
11.慫恿別人犯罪就是教唆犯。
12.這是因為幫助犯相對于教唆犯和共同正犯而言,對于正犯的依附性更強,因此通過論述片面共犯的成立實際上就至少是解決了片面幫助犯能否成立的問題.
13.在刑法理論中,通常將教唆犯作為共犯的一種類型加以探究.
14.要狠狠打擊唆使青少年做壞事的教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