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位女子惦記著她家的私田,證明土地公有化在馬橋直到七十年代還只是一種體制的存在,尚未浸潤成一種情感,至少還不是人們全部的情感。體制與情感當然不是一回事,與體制之下涌動著的全部事實更不是一回事。韓少功?
2.“初稅畝”的內容,不是如過去論者所認為的公田私田一律取稅,而是局限于私田中的休耕田與非休耕田一律取稅。
3.走馬樓吳簡中的吳國屯田資料表明,吳國的普通民戶擁有自己的私田或佃種官田,并向官府繳納稅米、租米、布、錢等租稅。
4.在這份清單中,諸葛亮的個人財產的一部分是“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要知道西漢哀帝曾賜給寵臣董賢田地兩千余頃,東漢濟南王劉康也有私田八百頃。
5.前594年,魯國首創“初稅畝”制度,取締了井田,將私田納入征稅體系,自耕農的合法性終于得到認同。
6.對內,實行農人助耕公田納九分之一的租稅,八家各分私田百畝,大小官吏都有分地,子孫承襲,作為俸祿等經濟政策,促進了生產的發展,打下了滅商的經濟基礎。
7.官田鬻賣是在私田官田化和公用水面田產化的基礎上實現的,不是影響官田總量的決定性因素。
8.并認為:這種“請田制度”,由于所請之田最終都成為永業,故其本身具有私田的性質,屬于土地私有制。
※ "私田"造句CNDU漢語詞典查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