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鄒曝北大**,即便證據不足,憑知識分子的良知也可聞風而言,糾舉不法。
2.御史的工作單位叫都察院,頭頭是左、右都御史,副職是左、右副都御史,掌管內外監察,糾舉不法。
3.一些積極的學校已經讓學生組成義務糾察隊,隨時糾舉說這些話的同學。
4.“監察院”為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糾正、審計權。
5.王閔生轉述蘇貞昌的談話,強調“本人決定不配合作秀,若因此有所得罪,要糾舉、要彈劾,悉聽尊便”。
6.如明朝便有一套非常嚴格的監察制度,當時在國子監專設1名“監丞”,其工作不在教學,而在監督師生,有“糾舉懲治”之責。
7.在縣市以上的各級人民政府內,設人民監察機關,以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和各種公務人員是否履行其職責,并糾舉其中之違法失職的機關和人員。
8.言官的職能主要是進行諫諍和封駁,糾舉百官,肅清吏治。
9.訓政時期,監察院擁有彈劾、審計、調查、糾舉、建議、監試和同意等監察權。
10.有元一代,山西地區肅政廉訪司的遣使巡行、按部糾舉較為頻繁。
※ "糾舉"造句CNDU漢語詞典查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