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雖然同是‘惡逆’,但‘毆擊尊長’,自然要比‘謀殺尊長’要輕得多,只是判刺配充軍。
2.陽谷縣都頭武松,于此案中表現猥瑣,無異庸人,若無重懲,何以惕厲?今擬脊杖四十,刺配兩千里外。
3.除了使用拔火罐的方法之外,還可以適當的配合一些針刺配穴的方法,常見的穴位有人中穴、腰陽關穴以及殷門穴等等,最好能夠進行留針,這樣效果更好。
4.刺配刑是從漢代以來的有關勞役刑發展而來的,在宋代盛行,是當時司法活動中的主要量刑方式。
5.紋身法:像古代犯人的“刺配滄州”,使黑色素滲入皮膚,以形成所設計的眉的形狀。
6.但若將那兇徒輕輕放過,天理人情,也說不過去!今日且將他脊杖刺配,重加懲戒,只盼他從此洗心革面,做個本分人,日后莫落在我陳文昭手中!
7.劉占民的老家山東離水泊梁山很近,林沖刺配滄州還有個魯智深野豬林救他一命,而自己淪落到去滄州找活路,連路費都不夠。
8.宋元話本中的刺配刑與當時的歷史法律文獻記載基本吻合,體現了小說家對時代風物典制的準確描述。
9.爺,咱家跟那些士子們不一樣,他們有功名在身,就算犯了混事,頂多就是刺配充軍或者發配千里,可要是平頭老百姓亂說,那是要殺頭的啊。
※ "刺配"造句CNDU漢語詞典查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