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的生命若無超越的機會,最終就是一種無解。因此到最后,我們會漸漸什么都說不出來。不想說。說不明白。說不究竟。沒有結果。沒有審定。什么都不用說。我們只能朝向自己的終點,趨近它。安妮寶貝?
2.榮成市政法機關有案不立,有法不依,違法不究,與黑惡勢力相互勾結,徇私枉法、瀆職不作為。
3.那么他就忍辱負重既往不究,伸伸脖子把杜鵑給他弄的羞辱給咽了,就當什么事也沒有發生,再也不干自找其辱的事,安安生生的把日子往下過。
4.一是“督政”,約談環境侵權責任人或利用檢察建議、糾正違法通知書等手段督促環保部門依法履職,及時移送案件,防止以罰代刑,有罪不究。
5.著力解決有罪不究、違法辦案、濫用強制措施等問題,堅決防止冤假錯案。
6.雖然顯得有些情不應景,但眾人也不究句嚼詞,只是借著眼前的美好感受這鳳吟鸞吹般的歌聲。
7.既往不究(咎),以全新的心態迎接新生活。
8.也就是說,凡是成分、物化特征等符合該標準中“軟玉”的內涵,一概稱之為軟玉,不究其產地。
9.加強對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的監督,重點監督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權辦案、插手經濟糾紛、侵犯*權等問題。
10.2014年,防冤假錯案,1753人因證據不足未被批捕;而對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形,追捕、追訴犯罪嫌疑人375人。
11.加強刑事訴訟監督,重點監督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違法立案、非法取證等問題。
12.加強刑事訴訟監督,重點監督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違法立案、非法取證、濫用強制措施等問題。
13.在我看來,洋務自強,不過是羊頭狗肉,東施效顰!不究其表里,談何療治!
14.例應拿回,因念兩世國戚,有功於社稷,殊恩寬宥,免罪不究。
15.面對辜家堅持追討過去不當所得,她表示,母親年事已高,自己也還有家庭要養希望能得到辜家的原諒,既往不究不要讓她們去坐牢。
16.他表示,在此之前,警方與村民舉行過一連串的會談,承諾只要村民不再偷竊,警方對過往的犯罪紀錄既往不究。
17.老師誤會了!帝斯寬宏大量,既往不究,只要老師肯投效,不但有優厚的待遇,還可保不老不死……
18.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恰恰是導致各種問題久懸不決的根本原因——法律疲軟,“執行難”才得以成為頑疾。
19.具體而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和“違法不究”等問題損害了環境法本身的應有信用,而違反法定程序執法的突出現象則使環境法的信用受到嚴重減損。
20.現實中行政程序立法不完善,行政程序執法和司法滯后,行政實踐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也得到充分暴露,普遍為人們所詬病。
21.于是,劉銘傳上奏,稱“*彎誣告之風本盛,地方官不究反坐,富家巨室,時以自危。
22.但就此了結,既往不究,恐怕不夠圓滿。
23.在禁毒工作中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嚴格執法,防止和糾正對*品犯罪案件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問題。
24.過去的恩怨,我們就此既往不究,從今以后依然是好朋友。
25.為什么要告訴你?姑奶奶要不是被封印了修為,你哪里會是我的對手,快放了我,拿出一萬塊極品星石,姑奶奶跟你既往不究。
26.但由于歷史原因與及其他方面的原因,行政機關的執法現狀仍然不容樂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知法犯法、貪贓枉法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有些方面、有些地方甚至相當嚴重,解決這一問題是當前依法行政中一個最現實、最迫切的任務,這就凸顯了對本論題進行研究的必要性與現實意義。
27.由于歷史原因與及其他方面的原因,行政機關的執法現狀仍然不容樂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知法犯法、貪贓枉法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有些方面、有些地方甚至相當嚴重,解決這一問題是當前依法行政中一個最現實、最迫切的任務,這就凸顯了對本論題進行研究的必要性與現實意義。
※ "不究"造句CNDU漢語詞典查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