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際上,合肥的典當、當鋪早就有,據《合肥金融志》記載,到嘉慶八年(1803)全城已有當鋪13家,至光緒年間,加上“小押店”等各類當鋪已有幾十家。
2.舊稱質庫、解庫、典鋪,亦稱質押,又有以小本錢臨時經營的稱小押;也是舊中國高利貸的一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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