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郡縣出鹽多者設鹽官,主鹽稅;出鐵多者,置鐵官,主鼓鑄;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稅物;有水池及魚利多的地方置水官,主收漁稅。
2.北戴河“億元水官”、秦皇島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馬超群被查后,其家屬曾公開披露首創水務公司營業處處長魏雪松涉賄問題。
3.此外,與縣的級別相當的地方行政單位還有道(境內有少數民族的縣)、邑(封賜給公主的縣)及郡所設的鹽官、鐵官、工官、都水官。
4.東漢設都水官,安豐塘遺址出土的一柄鐵椎上有。
5.“順手牽車”,恐怕并非廣水官員所獨創,而是時下中國官場的一個普遍現象,只是廣水較為典型且被曝光而已。
6.可見,鹽官、鐵官、工官、水官皆置于郡縣,主要職責是負責對鹽鐵、手工、水產等項進行管理和征稅。
※ "水官"造句CNDU漢語詞典查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