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戊寅,丁丑,丙子,乙亥,甲戌,癸酉,壬申,辛未.
2.書名頁刻有“光緒戊寅年新鐫”、“好友堂梓行”等字樣。
3.戊寅,詔德勝寨、莘縣、楊劉口、通津鎮、胡柳陂皆戰陣之所,宜令逐處差人收掩戰士骸骨,量備祭奠,以慰勞魂。
4.二月戊寅,詔以頻年屢征,有事西北,運輸之役,百姓勤勞,令郡縣括貧富以為三級,富者租賦如常,中者復二年,下窮者復三年。
5.字子安,唐宣宗大中十二年(858)戊寅科狀元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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