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二年春,公以二軍下,次于陽樊。右?guī)熑≌咽逵跍兀瑲⒅谮舫恰W髱熡跤卩崱M跞胗诔芍埽於ㄖ卩P。王饗禮,命公胙侑。公請(qǐng)隧,弗許。曰:“王章也,不可以二王,無若政何。”賜公南陽陽樊、溫、原、州、陘、、組、攢茅之田。陽人不服,公圍之,將殘其民,倉葛呼曰:“君補(bǔ)王闕,以順禮也。陽人未狎君德,而未敢承命。君將殘之,無乃非禮乎!陽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師旅,樊仲之官守焉,其非官守,則皆王之父兄甥舅也。君定王室而殘其姻族,民將焉放?敢私布于吏,唯君圖之!”公曰:“是君子之言也。”乃出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