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ūn gùn
注音ㄐㄨㄣ ㄍㄨㄣˋ
繁體軍棍
1.周夫人,小侄行為失當,冒犯了令愛,實在罪該萬死,還請王妃和夫人見諒;念在他酒后亂性,年輕無知,打四十軍棍以儆效尤如何?
2.李元吉違抗軍令,未見敵匪就臨陣脫逃將行軍打仗視為兒戲,私自挑釁不顧兄弟情誼重打80軍棍解除其一切職務和兵權。
3.他向來令出如山絕不含糊,軍令一下旁人自然不敢怠慢,立刻將那幾個守營門的士兵按在地上,軍棍高高揚起,劈里啪啦的打將下去。
4.師座眼光何等毒辣,洞悉其奸,傳令下去立責二十軍棍。
5.原來手下的莊丁現在成了親兵,每天由他們帶著岑春煊和馬玉昆的督察戈什哈四處查哨,看見哨位上脫崗的,立刻就是二十軍棍,安穩站班的,賞銀一兩,立馬兌現。
6.按軍規!私藏繳獲財貨、妄取民間財物,杖責八十軍棍!
7.主帥執意要打他二十軍棍,為的是殺一儆百,嚴肅軍紀。
8.建安元年七月,曹操初至長安,夏侯惇縱兵搶劫,曹操大怒,斬殺數百士兵,重責夏侯惇五十軍棍,百姓拍手稱快。